“我砍死她的时候,她的眼睛凸得像一条鱼。”

    血色的火焰噼啪跳跃,投下晦暗不定的暗影,将赤红色的大地映出膏脂一般凝肥的色泽,油润润的,仿佛一片蠕动的舌面,周遭嶙峋锋利的漆黑色山崖,便如交错纵横的犬齿,向翻腾着雷电的雾紫色天空突刺。

    “你们杀过鱼吧。大的,小的,肥的,瘦的,新鲜的,不新鲜的,我小时候天天杀鱼。”坐在火堆边的男人说,他低下头,抠着自己凹凸不平的指甲,“我爸就是卖鱼佬,我四岁那年我妈就跑了,那女的掏空我家,头也不回地跑了!我在早市帮我爸杀鱼,拿着比我手臂还长的刀,有一次没拿稳,刀把我脚扎了个大窟窿,我爸说去不起医院,叫我忍着,他去码头下面抠了块泥巴,再往上面吐口唾沫,往我脚上一糊,嘿!”

    他抬起头,乱糟糟的头发半长不短地遮着眼睛,隐约透出一双瞳仁小,眼白多的三角眼。

    “我家里穷,我爸给我娶媳妇儿的钱,都是这么一条条地攒下来的!”他的语气一下变得狠毒,快意,“臭婊子,我当狗舔了她那么久,她说分手就分手?好,分手可以!鱼过了我家要剐层鳞,她过了我的手,不脱层皮说得过去?老子从来没后悔过!”

    一口唾沫呸在色泽诡异的火堆里,他笑了一声:“我死了不算啥,那么个白鱼样的活女子陪我一块儿死,不亏!要是能投胎转世,她肯定还是我媳妇儿!”

    他说完自己的往事,旁边的男人便嗤笑了一声,颇有点看不上的意思:“钱志强啊,搞死个女的算什么能耐,看把你给得瑟的,跟捡钱了一样。”

    钱志强嘴皮子一翻,想反骂,但又想起了什么,忌惮地缩了回去,只在嘴里嚼话。

    “那说说你呗,李哥,大家伙儿都说了一圈了!”旁边的人起哄道,“身手那么好,以前不是军队上的吧?”

    被称作“李哥”,李绩显然有点小得意,他摆了摆手,故作谦虚道:“军队?说真的,我们混雇佣兵的,还真看不上军队那点钱。什么走私军火,卖粉卖人,钱比湄公河里的水还来得猛!不过嘛,战场上的枪子儿不长眼睛,哎,好汉不提当年勇,不说了。”

    除了钱志强和另一个人不吭气,周围的四个人赶紧吹捧起来,将李绩捧得天上有,地下无,一口一个“李哥”喊得亲热,“兄弟们全靠你了”之类的话,更是层出不穷地往外喷涌。

    李绩受用了一阵,忽然想起有个人自始至终还没说过话,于是笑呵呵地一挑下巴:“哎!那边的大明星,怎么不说话?瞧不起我们这些俗人是吧?”

    他这么一说,余下几个人的眼神也都汇聚在了对方身上,被称作“大明星”的男人拨弄着火堆,察觉到周围的氛围发生了变化,心不在焉地抬头一望,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刚刚在想事情,到我了吗?”

    这张脸一抬起来,周遭诡谲血腥的环境似乎都为之一亮。

    有人美在其神,有人美在其形,只有万中无一的幸运儿,既得基因之神的眷顾,又得老天的看护,才能美得神形兼具,令人难以形容他的妙处在哪里。

    他的嘴唇虽然红润,却有些过于丰满;他的眉毛尽管浓黑,眉尾却锋利上挑;他的眼睛虽美,眼窝却太幽邃,似乎藏着许多不由言说的秘密。

    这是一张能被人挑出许多小毛病的脸,但当他抬起头的那一刻,沉静而温柔的光彩盈满面颊,立刻便使人联想到庙堂上的白玉观音。

    他的声音同样有些沙哑,可是兼具一股别样的魔力。